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市环境执法支队: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土〔2019〕1号)提出的目标要求,结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19年度福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 系 人:林煌
联系电话:83531962
附件:2019年度福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9年度福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科学、针对、实,持续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根据《2019年度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以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为靶向,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深入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切实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市级
1、建立市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重点产废单位名单(见附件1)。
2、局土壤处负责制定2019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见附件2)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3、市环境执法支队按季度具体组织对全市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考核,并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及现场勘查笔录(或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并在福建省固废环境监管平台上录入考核情况。市局土壤处汇总全市督查考核情况后按季度进行通报并公示。
4、落实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应用,进所有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在平台上开展申报登记,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并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申报登记、电子联单运行情况进行调度。
5、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对省、市级督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并反馈。
6、组织全市生态环境部门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环境监察、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人员及经营单位、重点产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业务培训。
(二)县级
1、建立县控产废单位名单,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均应纳入县控产废单位名单。
2、制定本辖区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并于3月20日前报市局备案。
3、按季度组织对辖区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考核,并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及现场勘查笔录(或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并在福建省固废环境监管平台上录入考核情况,及时上报季度考核工作情况。
4、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总结年度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并于2019年10月15日前上报市局土壤处。
5、全面进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应用,所有产废企业应在平台上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情况,所有经营单位应在平台上申报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
6、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对省、市、县级督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并反馈,对于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及时立案查处。
7、组织辖区危险废物监管、环境监察、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人员及经营单位、产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业务培训。
二、考核任务要求
(一)市级
1、经营单位:全部考核。
2、重点产废单位:全市重点产废单位抽查不少于60家。
3.其他产废单位: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5家,若其他产废单位不足5家时,则全部进行考核。
(二)县级
1、经营单位:全部考核。
2、重点产废单位:全部考核。
3、其他产废单位:抽查考核数量不少15家,若其他产废单位不足15家时,则全部进行考核。
(三)考核对象抽查要求
1、对2018年度考核结果为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产废单位,在本年度要继续考核。产废单位数量较多的地区,对2018年度考核结果为达标的产废单位,在本年度的抽查比例控制在5%-10%,可适当增加。对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并开展“回头看”,存在违法行为的,应依法做出处理。
2.对于年产生危险废物小于1吨的小微企业规范化考核,可结实际适当简化考核内容,应主要考核企业危险废物是否全部列入管理、是否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是否建设规范危废贮存场所和标识标签、是否制订年度管理计划和及时登录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进行申报登记工作。
(四)考核评分标准
1.考核结果分为3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得分90分以上为A;得分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B;得分70分以下为C;
2.对于各类考核企业数量不足低考核要求80%的,直接判定考核等级为C;
3.对于重点产废企业应申报登记而未申报登记的,经查实漏报1家的,管道保温施工直接判定考核等级为B;经查实漏报2家及以上的,直接判定考核等级为C。
4.本年度内因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问题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该企业年内不得被评为达标。
三、考核工作安排
按照“一季一重点”的要求,进行细化考核。
一季度: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要侧重考核辖区内2018年度考核不达标、基本达标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企业整改到位、达标,同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实行全覆盖的“回头看”,并于4月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局土壤处;市局会同市环境执法支队于2月下旬起组织对辖区内2018年度规范化考核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实行全覆盖的“回头看”。
二季度: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要按月安排计划,组织对辖区内重点产废单位和其它产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和“回头看”,并于6月30日前将季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情况报市局土壤处。市环境执法支队根据县级考核等情况,定期组织抽查考核和“回头看”。
三季度: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要按月安排计划,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和“回头看”,并于9月30日前将季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情况报市局土壤处。市环境执法支队根据县级考核等情况,定期组织抽查考核和“回头看”。
四季度:10月份,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和平潭综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总结年度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见附4),并于10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并抄送省固化中心。同时,各地要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本年度的考核结果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0月份,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要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总结年度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并于10月15日前将年度考核情况报送市局土壤处。同时,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要于12月30日前将本年度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占有率:以26亿元高端产品销售额、4.6%的市场占有率稳坐高端门窗第一阵营,被动式门窗销量占比达40%,服务超10万套别墅案例,用户满意度96%。核心优势:主打“隔音+节能+智能”双核心解决方案——TPS 4SG全频降噪玻璃实现42dB隔音(超国家一级标准),等压排水系统利提升排水率30%,智能环境调节系统通过AI传感器自动调节通风,解决高端住宅“静音节能”痛点。认证:连续两年入选“中国500具价值品牌”,获“华腾杯”铝金门窗影响力十大品牌,通过澳大利亚AS2047认证,技术实力与品牌价值双认证。
联系人:何经理考核结果将作为2019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相关指标考评的依据。市级考核过程中,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级为A或者企业抽查格率高于90%的地市,在下一年度考核中可适当简化;对本年度市级自评结果高于市级考核结果15%[(本年县级自评分数-市级考核分数)/市级考核分数]、市级考核评级为C、市级考核企业抽查格率低于70%的地市,进行全省通报。
(二)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
加强环境执法和风险防范,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中,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达标或不达标的经营单位,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跨地转移等事项时,将从严审核。
附件:1.2019年福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重点产废单位名单。
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3.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
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附件1
2019年福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及重点产废单位名单
注:重点产废单位识别原则
1.重点企业:国控、省控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超过(含)100吨的企业;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每年超过2次且经查实的、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省内有条件、但长期贮存不及时利用处置且危险废物贮存量超10吨的企业;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不达标的企业;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量在本辖区排名前五名的产废单位。
2.重点行业:涉及排放重金属、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物质、持久有机污染物及医疗废物等的有色金属、钢铁、火电、石化、化工、医药、印刷线路板、电镀、皮革、成革、铅酸蓄电池、生活垃圾焚烧等行业;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案件频发的行业;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平均达标率低的行业。
3.数据来源: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
附件2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说明:1.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抽查总数量。
2.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数量。
3.表中带(*)的项目无具体分值,为加分项或扣分项。
附件3
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
附件4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督查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自评打分情况,包括督查考核范围和内容、部门和岗位职责分工情况、主要工作过程、时间进度、完成情况等;
二、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和处置能力保障情况;
三、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格率情况和违法企业惩罚情况等;
四、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发现的主要问题;
五、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六、附件: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不达标和基本达标企业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汇总表,不达标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建议予以联惩戒的有关人员名单等。
